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详解

admin 12 2024-12-11 编辑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详解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所属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具体来说:

1. 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包括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当天、开具发票的当天、收到款项的当天等。

2. 对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包括生产销售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等。

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同时缴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或者缴纳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增值税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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